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贈與篇 委任契約與代理權之授與 委任契約與代理權之授與 Q:委任契約與代理權之授與 A:委任所處理之事務除了事實行為外,亦能為法律行為,而法律行為通常會涉及到第三人,此時受任人與第三人間是否以委任人之名義為之,乃代理權授與之問題。若委任人有授與代理權給受任人,則受任人得對外以委任人之名義處理事務,且所生之法律效果,直接對委任人發生效力(民法第103條參照);若委任人未受與代理權給授受人,則受任人對外僅能以自己的名義來處理事情,而所生之法律效果先是對受任人發生,再間接移轉於委任人發生,此即為「間接代理」。 Share this : 其他QA 關於複委任 委任與借名登記 委任人之權利義務 委任需要書面嗎? 委任契約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