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毒品?
A:在法律上,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本條例所稱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在醫學上,世界衛生組織將毒品定義為,任何一種會造成腦部功能的變異而導致情緒或行為異常的化學物質。
不過毒品並非是毒性藥品的簡稱,它是指出於非醫療目的而繼續反覆施用,造成使用者對藥品產生依賴性、成癮性。這類藥品在嚴格控管下,正常合理使用會具有醫學治療價值,並非毒物,若因為使用目的不同,造成非正常需要而有強迫性濫用行為時,藥品就成為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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