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罰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先有權利,才能放棄-勞工退休金請求權行使時點【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733號民事判決】 何謂公務侵占罪? 何謂超額查封? 證明與釋明的不同 要繳裁判費才能進行訴訟嗎?誰要先繳?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