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新聞解析 面對性騷擾,要勇敢說不! 返回列表 面對性騷擾,要勇敢說不! 2021-02-04 【時事新聞】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日前自曝在主持尾牙活動時遭到歌手翁立友性騷擾,而翁立友則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才是受害者,雙方各執一詞。 然而,性騷擾的定義是什麼? 只要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即使加害人辯稱碰觸被害人是表達關心,但只要讓對方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而不當影響對方正常生活之進行,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自己的感覺和意願很重要!萬一真的遇到性騷擾,可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相關新聞連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5225662?from=edn_related_storybottom 新聞來源 法規小辭典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日期 標題 2022-07-11 【修法新訊】修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刪除事故現場圖由當事人簽名規定 2021-08-11 降二級群聚賭博,開罰了 2020-11-11 【修法新訊】修法擴大勞工扶助範圍及金額 2020-08-31 租地建屋承租人之基地優先承買權--簡析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36號民事判決 2017-08-11 【殘酷真相】禿頭男騙到陸女嫑嫑的 全靠「這本秘笈」 × 律師介紹 專攻領域 一般民商事件, 刑事事件, 仲裁事件, 保全程序事件, 契約撰擬 建築工程事件, 公司事件, 證券 學歷 日本慶應大學法學部研究 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7年6月1日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0年1月1日迄今) 專利代理人(2002年8月14日迄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2002年12月10日迄今)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3年1月28日迄今) 2010年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委託研究計畫「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2007年11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研究計畫「委託規劃『銀行清理作業』」首席研究員 2006年1月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企業併購法之法制檢討委辦計畫」共同計畫主持人 2005年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研擬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草案委辦計畫」計畫主持人 2002年4月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顧問 大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87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9年3月1日~198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