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前提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總引發社會大眾不滿。立法院108年修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法規於108年7月1日上路,同車乘客需「連坐」受罰,首次拒絕酒測或逃避攔檢者則將重罰18萬。酒駕初犯及拒絕檢測者,罰鍰加重。
酒駕初犯若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l,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以上(此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規範),機車駕駛開罰1萬5,000〜9萬元;汽車駕駛開罰3萬元〜12萬元,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並不得考領。另拒檢或拒測者5年內第1次重罰18萬,5年內2次以上每次累加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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