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 施用詐術: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所謂詐術,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
- 被害人陷於錯誤:行為人的施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 處分財產:被害人陷於錯誤後因而處分財產。
- 財產損失:被害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必須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損失,且被害人的損失和行為人的獲利之間必須形成對等的關係。
- 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
此事件中,19秒代表五月天成軍19年,故意「空白」是希望歌迷可以寫下自己的故事,這是特別企劃、經過特別設計。並非為掩蓋製作上的瑕疵,而告訴歌迷這19秒所傳達的意念為何,乃一開始專輯製作上就有的構想,故無施用詐術欺騙消費者的意圖。
刑法第339條
I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II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
參考資料: 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