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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別條例 27日生效訴訟免停擺

2021-07-01

賴威平

律師

【 企業經營刑事責任風險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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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司法院表示,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立法院三讀後,今天由總統公布27日生效,使司法機關在防疫措施下,可更廣泛透過遠距視訊等進行訴訟程序,免停擺危機。疫情司法程序特別條例內容包括,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可遠距視訊開庭、使用科技設備傳送文書、刑事訴訟筆錄得事後補行製作、得停止審判或程序等。為於流行疫情嚴重期間維持司法程序有效進行,保障當事人受妥速及公平審判的權利,並維護程序參與者的健康及安全,司法院及行政院會銜提出「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草案,繼立法院於6月18日三讀通過後,今天由總統公布。司法院於今天依特別條例第2條規定,會同行政院發布「核定令」,應用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第3級以上疫情警戒。核定令發布後,與特別條例相同,均將於6月27日生效;核定令的發布,也同步刊登於相關政府機關網站,以公告週知。

法學小教室

   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立法院三讀後,今天由總統公布27日生效,於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為維持司法程序之有效進行,保障當事人受妥速及公平審判之權利,並維護程序參與者之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之規定,於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適用之。所以不特定只適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此為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之特別法,如非為因應傳染病流行疫情之目的,或非屬此等期間,仍回歸適用關於各該程序之一般規定辦理。

   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可遠距視訊開庭,遠距視訊開庭的運作模式,可分為「標準型」、「延伸法庭型」、「混合型」三種,由法官因應個案情形,選擇最適當的型式目前規劃的遠距視訊開庭型式有三種:

   (1)「標準型」:法官在院內主法庭開庭、當事人在院外遠距視訊出庭;

   (2)「延伸法庭型」:法官在院內主法庭開庭、當事人等(包括當事人與關係人,下同)在院內延伸法庭出庭;

   (3)「混合型」:法官在院內主法庭開庭、部分當事人等在院內延伸法庭出庭、部分當事人等在院外遠距視訊出庭。由法官來進行遠距視訊開庭。因前述「標準型」與「混合型」會讓全部或一部分當事人等以院外遠距視訊方式出庭。

   若個案屬於不公開審理(如國家安全、國防機密、隱私、營業秘密)、難以確保人身安全或自由陳述(如家庭暴力、訊問兒童或少年)、有勾串、偽證之危險、難以依法保障當事人與辯護人或代理人間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之目的(司法院釋字第654號解釋參照),依法需有他人陪同開庭,無適當視訊設備之資訊弱勢者等情形,恐難妥適進行,故上述情形宜採取「延伸法庭型」方式進行,或利用當事人等所在地設有遠距視訊設備之政府機關(如法院、檢察署、警察局)或其他適當處所進行。

   因特別條例增加的遠距視訊部分,是因應疫情,在無法實體開庭的前提下,迫於案件進行的需求,不得已在相當程度內做出調整,得以行遠距視訊方式開庭,疫情過後,即回到現行規定之訴訟程序模式進行。

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

第2條

本條例之規定,於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適用之。

前項期間,係指為控制傳染病之蔓延,依傳染病防治法之中央主管機關實施之相關措施辦理,致影響司法程序有效進行,經司法院審酌有適用本條例因應之必要,並會同行政院核定之期間。前項核定,應併指定其施行之地區。

第4條

刑事案件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不能或不宜到場,且其所在與承審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訊問或陳述,經應受訊問之被告同意,且徵詢其他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之意見,法院認為無礙於被告能與辯護人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等防禦權之有效行使者,得依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以該設備進行程序之一部或全部,不受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之限制。前項規定,於檢察官行訊問及檢察事務官行詢問程序時,準用之。少年事件之少年或關係人有前項得以科技設備直接訊問或陳述之情形,少年法院經應受訊問之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同意,且徵詢其他關係人之意見,認無礙少年表意、能與輔佐人或辯護人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其他程序權利之有效行使及少年健全自我成長之保障者,少年法院得依少年或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以該設備進行程序之一部或全部,不受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之限制。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必要時,經應受詢問之被告、犯罪嫌疑人、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同意,且徵詢其他關係人之意見,審酌無礙於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少年能與辯護人或輔佐人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等防禦權、少年表意與其他程序權利之有效行使者,得使用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詢問被告、犯罪嫌疑人、少年或關係人,不受刑事訴訟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關規定之限制。前四項情形,刑事訴訟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關於受訊問或詢問人、到庭或到場之人於筆錄內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之規定,不適用之。 

#疫情司法審理

本文相關連結:中央通訊社2021年6月25日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62502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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