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玉鼎專欄 法學專欄 法學專欄 影音頻道 返回列表 警局偵查隊小隊長私自查詢前女友全家個資,遭判處有期徒刑5月! 2023-09-07 洪嘉威 律師 【企業人力資源整合與規劃】 詳細簡介 線上預約 新聞要旨 新竹縣警局偵查隊李姓小隊長,遭指控以偵辦刑案為由,連續4次使用偵查隊辦公室電腦登入其個人帳號,查詢前女友與其家人個資。全案經法院審理後,依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非法蒐集個資罪,判處前李姓小隊長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1年之內向國庫支付5萬元。 律師評析 近來個人資料保護觀念、防範個資外洩的意識抬頭,為了規範個資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個人人格權被侵害,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如何使用個人資料,定有相關合法要件,並規定在特定違法使用個資的情況下,違法者除了負擔一般民事損害責任外,甚至需要面臨刑事責任。 本案中李姓小隊長雖然有公務員身分,但他是出於私人事務而查詢前女友的個資,法院在論罪上仍論以非公務機關違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而不是公務機關違法蒐集個人資料罪。最後,法官以李姓小隊長,假借職務上的機會,非法蒐集前女友與其家人的個資,依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非法蒐集個資罪,判處前李姓小隊長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1年之內向國庫支付5萬元。 本文相關連結: https://tw.news.yahoo.com/%E8%AD%A6%E5%B0%8F%E9%9A%8A%E9%95%B7%E7%A7%81%E6%9F%A5%E5%89%8D%E5%A5%B3%E5%8F%8B%E5%85%A8%E5%AE%B6%E5%80%8B%E8%B3%87-%E5%9C%8B%E5%B0%8F%E7%AB%99%E5%B4%97%E9%9C%B2%E9%A4%A1-011534415.html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 #個資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日期 標題 作者 2024-12-23 偷看老公的手機,我有犯罪嗎? 蕭玉暖 2021-01-19 聲明如欠缺明確性審判長應行使闡明權,若違背闡明義務,其訴訟程序難謂無有重大瑕疵,自屬違背法令! 呂旺積 2019-10-15 假承攬真僱傭,雇主責任推推推~ 洪嘉威 2019-06-12 【司法院釋字第777號】駕駛人無過失及情節輕微之肇事逃逸 洪嘉威 2018-11-27 袋地通行權的判斷標準 -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13號民事判決短評 陳琮涼 × 律師介紹 線上預約 專攻領域 學歷 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