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判決解析 持有毒品有何刑責? 持有毒品有何刑責? Q:持有毒品有何刑責? A: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8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Share this : 其他QA 販毒被捕後,自白可否減經刑責?還有其他方法可以減輕刑責嗎? 警察可以強制採驗尿液嗎? 勒戒的期間是多久? 警方查獲的毒品會如何處置? 何謂毒品?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