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判決解析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禁止同性婚姻─違憲! 代物清償PART2【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度重上字第42號民事判決】 持有毒品有何刑責? 所有案件都能上訴到第三審嗎? 何謂免責函?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