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新聞解析 打統編之中獎發票不能領? 財政部:僅五類對象不得領 返回列表 打統編之中獎發票不能領? 財政部:僅五類對象不得領 2021-10-07 事實前言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買受人是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不可兌獎。也就是說,並非開立統一編號的事業單位就不得兌獎,只要買受人不是上開列舉之對象,即可兌獎。 新聞來源 許多人會把統編與營業人劃上等號,誤以為有統編的發票一定不能領獎,但若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如律師、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等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就算發票打了統編,中獎還是一樣可以領獎。⠀⠀上列事業單位中講該如何領獎呢?領獎辦法即攜帶中獎發票並填妥中獎金額、蓋單位章、加註代領人姓名及電話、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及代領人身分證件,至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指定農(漁)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兌領。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日期 標題 2025-06-26 私運侵害智慧財產權貨物 關務署:無論金額多寡均應處罰 2020-08-13 貨款給付請求權之時效--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172號民事判決 2017-12-29 櫃姐侵吞2880萬元珠寶! 撤櫃盤點東窗事發判16年 2017-09-05 蝶戀花事件,全案不起訴?! 2016-10-17 學生涉嫌虐殺2貓,判刑 10 個月 × 律師介紹 專攻領域 一般民商事件, 刑事事件, 仲裁事件, 保全程序事件, 契約撰擬 建築工程事件, 公司事件, 證券 學歷 日本慶應大學法學部研究 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7年6月1日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0年1月1日迄今) 專利代理人(2002年8月14日迄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2002年12月10日迄今)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3年1月28日迄今) 2010年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委託研究計畫「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2007年11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研究計畫「委託規劃『銀行清理作業』」首席研究員 2006年1月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企業併購法之法制檢討委辦計畫」共同計畫主持人 2005年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研擬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草案委辦計畫」計畫主持人 2002年4月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顧問 大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87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9年3月1日~198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