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判決解析 何謂合夥? 何謂合夥? Q:何謂合夥? A:所謂合夥,係指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且雙方經意思表示合致即成立之雙務契約。其中出資得以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而金錢以外之出資,應估定價額為其出資額,若未經估定者,以他合夥人之平均出資額視為其出資額(民法第667條)。 至於合夥之財產屬全體共有,對於合夥事業之損益分擔,未經約定,則按照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訂之(民法第668條及第667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合夥人需要負責嗎? 一般合夥情形,退夥人退夥後,他合夥人拒絕歸還退夥人之資金或其他財物,會成立侵占罪嗎? 合夥人死亡,其出資可否繼承?若無法繼承,而繼承人想入夥該怎麼辦? 合夥人如何退夥? 合夥與公司的不同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