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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公司與商號的不同

Q:在台中先設立「玉鼎有限公司」,在台北是否也能設立「玉鼎有限公司」? 如果為「玉鼎商行」結果是否不同?

 

A: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約略了解商號與公司有什麼不同,所謂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一條定義,為以營利為目 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公司名稱具全國性,亦即公司名稱在我國不能有重複之情形。因此,如果在台中設立了玉鼎有限公司,在台灣其他縣市就不能有同樣稱作玉鼎的公司設立,故不能在台北設立玉鼎有限公司。

至於商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商業登記,以營利為目的而獨資或合夥經營,主管機關為地方縣市政府,其商號的名稱僅有地域性,只要在同一縣市內沒有商號名稱重複即可。因此,如果在台中設立玉鼎商行,在台北同樣仍得設立玉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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