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企業經營者?
A:所謂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解釋上包括了公司、 法人、團體、組織、合夥或個人,但偶爾銷售商品或服務者,不在此限(台85消保法字第 01241號參照)。且參照消保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並不以營利為必要,因此,縱為非營利之公益社團法人也能為企業經營者。
至於,企業經營者的種類有下列幾種:
1.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消保法第7條)
2. 從事經銷商品或服務者(消保法第8條)
3. 從事進口商品或服務者(消保法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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