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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侵入住居罪?

Q:何謂侵入住居罪?

 

A:小志在玩手機遊戲PokemonGO時,從雷達發現了稀有的寶可夢快龍出現在某地,於是騎著機車火速前往。小志翻山越嶺、跋山涉水、峰迴路轉後,終於到達快龍的所在地,但不幸的是,快龍的所在地是一間工廠,小志必須進入工廠內部才能找到快龍,在工廠圍牆外,小志內心天人交戰、煎熬不已,猶豫著要不要翻越工廠圍牆進去裡面抓快龍。此時小志想起了自己成為寶可夢大師的夢想,於是壓抑不住心中的衝動,大喊:「我要當大師」後,翻越圍牆,闖進工廠,並順利收服快龍後離去。

 

問:小志的行為成立什麼犯罪? 

 

依照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成立侵入住居罪。 

 

所謂「侵入」,指的是未經住居人或管理人的意思而進入,如果得到住居人或管理人的意思而進入,就不會構成侵入。 

 

所謂「住宅」,除了自己生活起居的房屋外,也包括你只是短時間居住的飯店房間。所謂「建築物」,指的是住宅以外上有屋頂,四周有門及牆壁,可以遮蔽風雨,供人出入,且定著於土地的工作物。所謂「附連圍繞之土地」,指的是設有圍牆、籬笆或鐵絲網等以供隔離之設備的土地,只要是有利用設備把自己土地的界線劃出來的土地都屬之。 

 

依照刑法第308條,行為人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必須要告訴乃論,若是被害人沒有提出告訴,行為人不會被追訴。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行為人犯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居罪,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工廠屬於上有屋頂,四周有門及牆壁,可以遮蔽風雨的「建築物」,小志未經工廠管理人同意而進入工廠的行為,為「侵入」行為,小志成立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然而必須要經由工廠管理人主動提出告訴,小志的行為才會被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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