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新聞解析 【修法新訊】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返回列表 【修法新訊】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2021-01-20 修法動態 臺灣於107年已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為了讓社會上各階層皆能享有保險所提供之保障,本次將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增加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高齡者及其家庭成員為承保對象,除可擴大微型保險保護傘範圍外,並可強化微型保險對於高齡者之保險保障。 (以上要旨由法源法律網整理) 文章來源: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74776.00 新聞來源 知識補給站 微型保險的目的主要是提供經濟弱勢者基本程度的人身保險保障,以填補政府社會保險或社會救助機制不足的缺口。 微型保險制度具有以下幾項特色: 一、以經濟弱勢者為承保對象。 二、保險金額低,保費低廉。 三、保障期間較短、保障內容簡單。 四、以個人保險、集體投保或團體保險方式承作。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日期 標題 2025-03-05 開立電子發票新制上路 財政部:未依時限或未據實傳輸存證者得按次處罰 2024-03-14 得要求購屋人預付定金才提供預售屋契約 違者最高可處 2,500 萬元罰鍰! 2021-09-29 政府發放振興經濟五倍券 依規不得找零、轉售等 2020-09-09 【最高法院統一見解】法人得否為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之行為主體? 2019-01-28 公司法首次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過10%之大股東資料,申報期限至1月底截止 × 律師介紹 專攻領域 一般民商事件, 刑事事件, 仲裁事件, 保全程序事件, 契約撰擬 建築工程事件, 公司事件, 證券 學歷 日本慶應大學法學部研究 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7年6月1日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0年1月1日迄今) 專利代理人(2002年8月14日迄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2002年12月10日迄今)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3年1月28日迄今) 2010年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委託研究計畫「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2007年11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研究計畫「委託規劃『銀行清理作業』」首席研究員 2006年1月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企業併購法之法制檢討委辦計畫」共同計畫主持人 2005年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研擬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草案委辦計畫」計畫主持人 2002年4月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顧問 大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87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9年3月1日~198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