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lysis新聞解析

您好~您尚未登入    

【修法新訊】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2021-01-20

修法動態
臺灣於107年已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為了讓社會上各階層皆能享有保險所提供之保障,本次將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增加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高齡者及其家庭成員為承保對象,除可擴大微型保險保護傘範圍外,並可強化微型保險對於高齡者之保險保障。
(以上要旨由法源法律網整理)
 
文章來源: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74776.00
 新聞來源
知識補給站
微型保險的目的主要是提供經濟弱勢者基本程度的人身保險保障,以填補政府社會保險或社會救助機制不足的缺口。
微型保險制度具有以下幾項特色:
一、以經濟弱勢者為承保對象。
二、保險金額低,保費低廉。
三、保障期間較短、保障內容簡單。
四、以個人保險、集體投保或團體保險方式承作。
Share th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