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新聞解析 購買預售屋不能不知道的事 返回列表 購買預售屋不能不知道的事 2021-03-15 前言摘要 為維護預售屋正常交易秩序,避免消費者衝動而被誤導,公平會對銷售預售屋的促銷行為,針對建商及代銷業者訂有相關規範。 其中尤其重視資訊揭露,如:公共設施、公設比、各層平面圖、停車位 等資訊,皆需明示,如有違法行為經確認有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將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查處,按同法第42條前段規定 最高可裁處新台幣2500萬元。 本文資訊來源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75874.00 新聞來源 法學小辭典 公平交易法第25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2條 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日期 標題 2023-07-05 假藉製作魔術道具名義販售仿真鈔票 危害交易安全重判! 2023-01-16 女兒出嫁後不能擔任派下員 憲法法庭:違憲 2022-04-19 外送數位平台與外送員間是否屬勞動契約? 2016-11-29 【洪嘉威律師解析】維冠負責人只判5年 法官的理由是... 2016-02-15 維冠遭聲押建築師 妻赴銀行領千萬遭拒 × 律師介紹 專攻領域 一般民商事件, 刑事事件, 仲裁事件, 保全程序事件, 契約撰擬 建築工程事件, 公司事件, 證券 學歷 日本慶應大學法學部研究 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7年6月1日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0年1月1日迄今) 專利代理人(2002年8月14日迄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2002年12月10日迄今)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3年1月28日迄今) 2010年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委託研究計畫「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2007年11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研究計畫「委託規劃『銀行清理作業』」首席研究員 2006年1月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企業併購法之法制檢討委辦計畫」共同計畫主持人 2005年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研擬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草案委辦計畫」計畫主持人 2002年4月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顧問 大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87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9年3月1日~198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