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兵法(十):智慧財產權之法律風險(下)
「當我們得到理解的時候,智慧是不會枯竭的;智慧同智慧相碰,就迸濺出無數的火花。」--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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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曾對臺灣千家企業調查,發現高達65%的企業未實施智財保護措施,有70%之企業未做相關智財知識之教育訓練,許多員工欠缺智財法律知識,而且學者專家認為天價賠償竟未能撼動臺灣企業,實在令人擔心。隨著現代文明及科技高度發展,各類技術及領域日趨精細、分工準確,尤其半導體、光電、電腦、液晶體及生物科技等,更是日新月異,各公司為求生存及突破,無不卯足全力從事研究開發,設法獨占鰲頭,而在競爭過程,常發生技術接近,相互參仿,彼此借鏡,甚而仿造冒用他人科技成果,以致侵害智慧財產權之事件層出不窮,發生無數訴訟案件,有和解言和,有經法院判決高額賠償天價的和解與賠償金,常造成公司成本之增加,更是經營之風險。
目前,我國很多企業對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逐漸加強,常站在企業永續的角度來認識智慧財產權的市場價值和經濟價值。智慧財產權是蘊涵創造力和智慧結晶的成果,其客體是一種非物質型態的特殊財產(權利),企業應體認此部分之相關法制已逐漸建立,並給予特別保障,應善加運用。並透過專業律師及法務人員的協助,建構完整之智慧財產權防護網。
科技進步神速,而在反映社會變遷以及規範新興活動方面,法律往往較為遲鈍,尤其對科技突破與發展之對應更是不足,對於智慧財產權之保護,自然產生落差。因之,企業應認知到法律因應社會變遷以及科技之發展,在研發創作時,應同步思索其法律風險問題及其對策,預防法律風險。面對劇烈商場競爭,應提高科學管理績效,採取法律上之保護策略,強化智慧財產權效能,以提高企業之全球競爭力與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