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法律QA

您好~您尚未登入    

能否由他人代為辦理協議離婚?

Q:能否由他人代為辦理協議離婚?

 

A:兩願離婚,固為不許代理之法律行為,惟夫或妻自行決定離婚之意思,而以他人為其意思之表示機關,則與以他人為代理人使之決定法律行為之效果意思者不同,自非法所不許(最高法院 29 年上字第 1606 號 民事判例)。身分行為與當事人之人格有密切關係,原則上不得代理,然夫妻自行決定離婚的意思,僅由他人作為傳達機關,代為辦理離婚登記,與代理行為不同,並不會違反協議離婚的實質要件,所以於法所容許。

 

實務見解:

兩願離婚,固為不許代理之法律行為,惟夫或妻自行決定離婚之意思,而以他人為其意思之表示機關,則與以他人為代理人使之決定法律行為之效果意思者不同,自非法所不許(最高法院 29 年上字第 1606 號 民事判例)。

Share this :

其他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