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判決解析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Q: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A: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證明與釋明的不同 何謂訴訟係屬登記?其要件為何? 要繳裁判費才能進行訴訟嗎?誰要先繳? 有請律師了,我還要到場嗎? 什麼情況下能拒絕證言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