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性侵害?
A:性侵害是指一切與性相關,且違反他人意願,對他人做出與性有關的暴力和權力之侵害行為,包括:令人不舒服的肢體動作或評論、以性為主題的嘲弄、展示與性有關的視覺素材。性侵害的過程中,加害者可能運用了強暴、脅迫、恐嚇等強制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生理、心理均受到嚴重的傷害。
依性侵害防治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性侵害犯罪是指,觸犯刑法第221條至第227條、第228條、第229條、第332條第2項第2款、第334條第2項第2款、第348條第2項第1款及其特別法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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