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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超額查封?

Q:何謂超額查封?

 

A: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強制處分債務人財產以滿足債權人的債權,所以查封時,依強制執行法第50條規定,以查封的財產變價後之價額足以清償債權及債務人應負擔的費用為已足,但動產有不可分的情形不在此限。所謂的超額查封,是指查封財產預估足以清償債務及執行費用時不停止,又繼續查封債務人的其他財產。超額查封為強制執行法第50條明文禁止,執行人員違反超額查封禁止的規定時,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得依強制執行法第12條規定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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