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強制執行之救濟?
A:強制執行是國家機關依據債權人的聲請,以違反債務人的意思,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方法,目的在於滿足債權人私法上的給付請求權,但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的權利,因為強制執行的違法或不當而受影響或侵害時,可以請求救濟。救濟方法又分為程序上或實體上的方法:
- 聲請或聲明異議。
- 抗告。
- 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執行名義成立後,如有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債務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
- 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第三人主張就特定的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權利,以訴訟請求撤銷或不許強制執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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