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判決解析 網路上批評店家,但屬真實且與公益有關是否成立誹謗罪? 網路上批評店家,但屬真實且與公益有關是否成立誹謗罪? Q:網路上批評店家,但屬真實且與公益有關是否成立誹謗罪? A:按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所謂私德是指有關個人私生活的事項,而公共利益則是與社會上不特定或多數人有關之利益。 誹謗罪的規定是對言論自由予以限制,不過為避免過度箝制,在符合事實且有關公共利益的情況下,行為人言論雖侵害他人名譽,但仍屬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所以雖然在網路上批評店家,但言論屬真實且與公共利益有關,並不會成立誹謗罪。 Share this : 其他QA 受公然侮辱被害者能否請求賠償? 使用Line謾罵他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罪之行為人有無獲得緩起訴之可能? 網路上評論他人私德,但屬真實是否成立誹謗罪? 何謂加重誹謗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