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製造物供給契約?
A:一般的承攬契約係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給承攬人,而所謂製造物供給契約,乃當事人之一方專以或主要以自己之材料,製成物品供給他方,而由他方給付報酬,即常聽到的「包工包料」。
至於此種契約類型的性質,究竟是買賣還是承攬,實務上認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釋之。如當事人之意思,重在工作之完成,應定性為承攬契約;如當事人之意思,重在財產權之移轉,即應解釋為買賣契約;兩者無所偏重或輕重不分時,則為承攬與買賣之混合契約,並非凡工作物供給契約即屬承攬與買賣之混合契約(102年度台上字第1468號民事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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