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判決解析 何謂不規則承攬? 何謂不規則承攬? Q:何謂不規則承攬? A:一般承攬契約材料由定作人提供後,承攬人不得再替換為其他材料,且定作人需自行負擔材料之危險,而工作物完成後所有權理所當然的屬於定作人。至於不規則承攬,係指由定作人供給材料,但承攬人得以可替代之材料代替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而完成工作,材料之危險於交付承攬人時起由於承攬人取得所有權,故材料之危險亦應改由承攬人負擔。另外,工作物完成後,所有權歸應先歸屬於承攬人,再移轉於定作人。 Share this : 其他QA 承攬之消滅 瑕疵擔保責任之期間 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承攬契約對定作人之效力 何謂次承攬?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