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法律QA

您好~您尚未登入    

送出去的東西,還能再要回來嗎?

Q:送出去的東西,還能再要回來嗎?

 

A:法律上在五種情況下贈與是得撤銷的:


1. 在贈與物之權利尚未移轉前,如贈與物為動產則於交付前;若為不動產則在辦理移轉登記前 (民法第408條第1項)。


2. 附負擔贈與之受贈人不履行負擔時(民法第412條)。


3.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明文者(民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


4.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民法第416條第1項第2款)。


5. 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害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的撤銷贈與(民法第417條)。

Share this :

其他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