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判決解析 贈與人之窮困抗辯 贈與人之窮困抗辯 Q:贈與人之窮困抗辯 A:在贈與契約成立後,贈與人之財力產生變化,若繼續履行贈與義務,可能導致生計有重大影響,或對於其扶養義務有所妨礙,此時贈與人得主張窮困抗辯權,拒絕履行贈與義務,但要注意的是,此種抗辯權並非永久性,如贈與人經濟危機(抗辯原因)解除之後,仍須履行其義務,此即所謂的暫時性抗辯權。 Share this : 其他QA 送出去的東西,還能再要回來嗎? 贈與不動產需要公證嗎? 贈與契約 贈與小三的分手費能撤銷嗎? 贈與人之責任減免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