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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與從刑

Q:主刑與從刑

 

A:刑法的種類有兩種,分為主刑與從刑:


(一) 主刑
1. 死刑
2. 無期徒刑
3. 有期徒刑:2個月以上至15年以下,遇有加減時,得減至2個月未滿,或加至20年。
4. 拘役:1日以上到60日未滿,遇有加重時得加至120日。
5. 罰金:新台幣1000元以上,以百元計算。


(二) 從刑
於沒收制度修法後,從刑僅剩褫奪公權一種。被宣告褫奪公權者,剝奪其為公務員資格以及為公務員候選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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